【原标题】镇政府建围墙砍槟榔栽树人索赔无果
“新兴镇政府没打一声招呼,副镇长林某就叫工人砍掉了我家的槟榔、黄花梨等树木,我们交涉了半个多月,未获得一分钱赔偿。”3月30日,屯昌县新兴镇居民邱秀花向本报反映。
63岁的邱秀花带记者来到新兴镇政府大院西边一栋楼房后,斜坡下面种了一大片槟榔。“这些槟榔是我和丈夫在14年前种的,已经挂果4年。新兴镇政府要修建围墙,但也不能不打招呼,就擅自砍伐我们家的槟榔啊。”邱秀花介绍,3月5日,新兴镇副镇长林某叫工人砍掉了她家的34棵槟榔、4棵橡胶树、2棵菠萝蜜树、2棵黄花梨树、1棵龙眼树。记者看到,有几排槟榔被砍断,一地枯枝败叶。“当晚,林某在镇政府食堂吃饭,我去找他论理,他说是镇领导让他砍的。”邱秀花说。
林某告诉记者:“这是镇领导让我砍的,至于邱秀花索赔,那就要去找镇领导。”新兴镇纪检书记陈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邱秀花种槟榔的这块地是镇政府的,为了安全要建围墙,所以砍伐了部分槟榔。”“砍了槟榔,你们是否适当赔偿农户的损失?”记者问。“她在镇政府的地里种植,我们不收钱就不错了,哪用赔偿?”陈进说。“既然这块地是镇政府的,农户当年种植时,你们为何不阻止。”记者问。“那是前任领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