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皇爷食品“三化”建设的推进,营销体系从业人员、经销商及其业务团队成员的行为规范化问题,近日进入公司企业管理视野。5月初出台的《营销体系廉政自律条例》将成为规范营销人员市场行为的基本准则。
《条例》开篇即表明,出台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执行力强的营销团队,规范业务人员的个人行为,提升其职业操守和个人修养。
公司副总经理庄鸿认为,目前全国正在加大“打虎拍蝇”力度。皇爷虽为民营企业,但同样需要在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方面下功夫。事实上,规范营销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不仅可让各地经销商觉得与他们合作的是一家健康向上的企业,而且整个营销团队也将更有凝聚力和执行力。
作为《条例》起草人,市场总监刘小年坦言,公司乃至整个槟榔行业在此之前就有类似的从业要求,但多为提纲式的,过于抽象。此次公司出台的《条例》更加量化,更易于理解,更便于执行。
《条例》对不同层级的营销人员的行为规范分别作了明确要求。《条例》指出,严禁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在经销商选择或调整过程中,在经销商目标设定与调整、费用申请与报销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收受经销商或下级以任何形式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限令各种礼节性宴请、送礼,每次不得超过500元;各种礼节性赠送每次价格不得超过100元。
《条例》强调,严禁业务人员有任何形式的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跨区或窜货销售行为;不得擅自销售除公司指定区域、指定包装品牌以外的其他厂家或其他公司(企业)的任何产品,严禁销售“百家货”;严禁任何形式的制假、售假行为。
此外,《条例》还严禁员工与经销商之间或员工之间组织或开展以金钱或物质为筹码的赌博活动等。
《条例》规定,凡违反条例者,将追究其行为责任并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扣除月度绩效、降职+降薪、辞退、追究法律责任等。
公司颁发《营销体系廉政自律条例》,希望以企业“天条”的形式,提醒、警示员工不得跨越从业底线。
公司将在制定完善防范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机制,有效预防涉嫌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