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存疑,进退维谷难突破
“本案中,罗险峰销售的假冒‘九总’槟榔金额是否达5万元?记账本的记载者究竟是谁?具体销售情况是否与记载一致?证据之间能否形成锁链?”今年3月17日下午,在湘潭县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内,检委会委员们针对该案展开讨论。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定罪标准为销售金额达5万元,而本案中被告人罗险峰后期抵死不认,有关总计5万元销售金额仅有下线零售商的单方证言,显然不足以认定罗险峰售假金额,记账本的真实性未能证实,陪同进货、销货的罗某无法取得联系。自2015年10月移送审查起诉至2016年3月,已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但上述事实并未查清。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检委会委员仍在激烈地讨论处理方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否只能做存疑不诉处理,罗险峰案陷入了僵局。
“破解此案的关键及难点在于查找到罗某,核实记账本的真实性,查证具体的销售情况。”检察长曹海平一语击中要害,“当前法定时间有限,必须加大侦查力度,主动与侦查机关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加派人手查办此案;承办人应全面引导协助侦查机关调查,围绕销售金额这一核心,查实售假上下渠道,形成完整证据锁链;要对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办理同类案件中注重对销售金额证据的调查收集,以做到定罪证据充分。”曹海平认为,湘潭品牌槟榔对地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针对这类侵犯知识产权案要全力予以打击,切实保护好湘潭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协助调查,证据充分罪难逃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意提起公诉。”今年4月8日,仅用了15分钟,出席检委会的委员们一致作出建议提起公诉的处理决定。
前后仅隔半个多月,案件却取得了重大突破,这背后离不开承办检察官赵峥峰的努力。根据检委会的建议,赵峥峰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建议通过询问罗某亲朋,与罗某取得联系。通过调查得知,罗某在海南务工,侦查机关立即奔赴海南调取证据。在海南的7天调查取证过程中,赵峥峰与民警始终保持通话,同步听取询问情况,并进行全程指导,以查明记账本的真实性、售假金额等关键情况。经过劝说,罗某跟随民警回株洲攸县与8名零售商进行一一对证。此外,针对上线胡武兵再次取证,以核实相关证据。从进货上线到销售下线,12名证人的证言,数份辨认笔录,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全案最终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锁链。
庭审现场,听完公诉人从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辨认、搜查、提取等笔录、鉴定意见、书证等证据全面举证过程,被告人罗险峰瞬间明白,即便抵死不认,在“零口供”的情形下,有关证据已充分证实了他的犯罪行为,最终他还是选择认罪,以争取从轻处罚。
日前,罗险峰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