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业务,我市一家槟榔企业推出“再来一包”有奖销售活动,却不想被业务员郭磊钻了空子。截至被抓,郭磊共伪造印制公司“再来一包”奖劵13万张,通过直接到公司财务兑奖及奖劵出卖两种形式非法牟利。
2013年6月14日起,郭磊所在的槟榔企业就某一产品推出了“再来一包”有奖销售活动。郭磊时任公司驻长沙某办事处业务员。听说公司某业务员通过伪造中奖劵获利不少的消息后,他也打起了歪主意。
期间,郭磊先后分7次到印刷厂印制奖券13万张。为避免露馅,他分多次将其中的5000张假奖券,掺在自己从各经销点回收的真奖券里面,一起从公司财务处兑换成槟榔,然后再将槟榔以3.3元每包的价格卖给各经销点,从中获利1.65万元。
此外,郭磊还以每张0.5元的价格,将7.1万张假奖券卖给本公司业务员葛利、田金等5人。这些人从郭磊手中购得假奖券后,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兑换了5.91万包槟榔,各自获利2万至3万元不等。
据案发后统计,郭磊等6人的行为给所在公司造成的损失达19万余元。
8月6日,湘潭县法院通报了对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郭磊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此外,葛利等5人在案发后退赔了全部赃款,获得公司谅解。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葛利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判处田金拘役一个月,缓刑2个月。其余3人,因犯罪情节较轻且有自首情节,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