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罗险峰,你对公诉机关指控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无异议,上述都是事实,我认罪。”4月29日上午,在湘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被告人罗险峰当庭认罪。这起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庭审前后仅用了一个小时,就顺利结束。
然而,这场看似简单的庭审现场其实并不简单。在开庭前不久,被告人罗险峰态度仍十分坚决,拒不承认所犯罪行,并坚持声称自己冤枉。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发生了180度的转变?
低进高售,假槟榔生意红火
“槟榔越嚼越有劲,这口出来那口进,交朋结友打园台,避瘟开胃解油性。”这首民谣传遍湘潭街头巷尾,湘潭虽不生产槟榔果,但湘潭的口味槟榔远近闻名,“胖哥”、“伍子醉”、“小龙王”等知名槟榔品牌均来自湘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湘潭槟榔经济。
正是看准了湘潭槟榔的经济利益,来自株洲市攸县的商贩罗险峰也做起了槟榔生意,专门从湘潭进货再销售到攸县。可由于销量不大,罗险峰的拿货价格偏高,导致利润较低。
2015年1月,罗险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槟榔经销商胡武兵(已判),获知了从这里以4元每包的低价进购假冒“九总”槟榔的进货渠道。此后两个月内,罗险峰多次从胡武兵处低价购买假“九总”槟榔,购得槟榔不仅在攸县本地销售,更远销广东佛山等地。利润空间大,加之销量不错,罗险峰的假槟榔生意逐渐红火起来,并数次伙同老乡罗某一同进货、销货。
可“好景”不长,同年3月9日,罗险峰刚从胡武兵手中购得13件假冒“九总”槟榔,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前科累累,练就反侦查能力
罗险峰在1997年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0年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次犯罪判刑经历,让罗险峰具备了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这次案发后,针对侦查机关同时扣押的记账本中进、销情况,罗险峰虽作出了供述,但对其中的销售情况并未作出细致供述,且在细节上与下线销售商证实的情况不一致。
4月17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湘潭县检察院依法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罗险峰,同日侦查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在取保期间,罗险峰跑了,并让老乡罗某也逃离当地,避免被查。8月3日,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再次提请逮捕,湘潭县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8月14日,罗险峰被逮捕到案。
再次到案后,罗险峰采取抵抗措施,并推翻之前所有供述,辩称自己购买时并不知晓是假槟榔,且对侦查机关认定的销售金额有异议,记账本的上的销售记录与他无关。在羁押期间,罗险峰不服管教,坚称要跟对司法机关对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