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工作是一种缘分,需要互相包容和帮助。现实生活中却有人为一些小事与同事交恶,甚至失去理智,以致触犯刑法而锒铛入狱。6月18日,广铁警方就抓获一名一时冲动致使同事受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
2014年3月7日17时许,广东省东莞市某金属制品厂保安林某(男,37岁,东莞市人)买了一包槟榔,在保安室嚼完后随口一吐,不偏不倚将槟榔渣吐在了同事郑某(男,22岁,湖南常德人)的裤子上。槟榔渣的印痕在裤子上十分醒目。郑某要林某赔偿30元钱,林某不同意。郑某就和另一名来自湖南的保安王某一起对林某进行殴打,造成林某轻伤。
案发后,郑某负案潜逃。2014年6月18日上午,郑某在郴州西站进站上车时,被广铁公安局衡阳公安处郴州西站派出所铁路民警抓获。郑某对民警说,自己因一点小事一时冲动,害了朋友和同事,也毁了自己,真是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