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一男子生产销售假冒口味王槟榔被起诉
近日,湖南省资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生产、销售假冒口味王槟榔,销售金额达100多万元。
从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李某和同伙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就使用与其相同的注册商标,在沅江市生产假冒的口味王槟榔。李某等人一般都是在购进假冒槟榔包装袋和槟榔原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加工生产,最后将生产的假冒槟榔销售至海南等地,销售金额达100多万元。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主审法官宣布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