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药监局近日出台了《湖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1《办法》共七章四十条,对投诉举报的定义、基本原则、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办理程序、信息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投诉举报机构履行统一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建议、转送投诉举报、跟踪督促及协调投诉举报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等职责。
2《办法》规定,投诉举报机构收到投诉举报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应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对匿名举报或不愿公开身份和个人信息的投诉举报人予以尊重和保密。
3《办法》要求,加强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建设,全省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通电话、来访、来信和互联网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以上渠道及相关管理规定,方便群众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