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刘穆之传》记:
南朝宋武帝的心腹大臣刘穆之,少时家贫,时常跑到妻子江氏的娘家蹭饭。刘贪恋酒食,且不拘小节,每受江氏兄弟羞辱,不以为耻。
一次江家筵客,刘穆之不顾妻子劝阻,又照常前往,待到酒足饭饱了,便涎着脸向江家人讨要槟榔,江氏兄弟于是奚落道:槟榔消食化积之物,你是时常饿肚子的人,哪里用得着呢?刘妻江氏闻言,内心难过,当即把一头秀发剪断,到集市卖了,送回娘家当作刘的饭钱,又担心丈夫睹发伤情,便从此不再当着丈夫的面梳头洗发。
等到刘穆之发达,做了丹阳县尹,大宴江氏兄弟,江氏感激涕零,叩首谢恩。刘穆之扶起夫人,感慨道:我本非记怨之人,一家兄弟,哪有怨愤之由呢?江氏闻言,越发感动。宴毕,刘穆之又特地吩咐厨子端出一个盛满槟榔的金盘,邀请江氏兄弟同享,江家人见了,不免面红耳赤,羞愧难当。
此记引得唐人李白大发感慨,写下”何如黄金盘,一斛荐槟榔”的诗句。
刘籍广东东莞。刘、江之为夫妻,真情义中人,然江氏之义在有难,则更贵于刘。